园区各企业: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同时更好地实施与国家创新基金联动工作。根据《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宁财企[2006]372号 宁科[2006]138号)的文件要求,现按南京市科技局要求组织开展2009年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本次计划重点支持电子信息、节能及环保技术、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农用投入品等5个领域的部分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申报地点: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成贤街118号),申报时间:2009年5月4日至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详见申报指南(通知及指南请登陆sp.seu.edu.cn东大科技园网页查看)。
江苏东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五月四日
一、编制说明
创新基金是政府财政性资金,旨在通过引导地方、企业、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推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融资机制与环境的建设。
根据《南京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所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结合全市产业结构布局,确定本年度重点支持电子信息、节能及环保技术、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农用投入品等5个领域的部分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本批计划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共安排项目不超过28项,其中工业项目不超过16项,现代农业项目不超过12项。优先支持有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且竞争力强的项目,已承担国家、省或市科技计划项目且实施情况较好的企业,有创业投资或高风险投资扶持的企业,以及能有效带动就业的企业。
二、重点支持领域
1、电子信息
(1)智能交通(代码4110)
围绕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管理与控制、交通信息采集与处理、公共交通管理、车载电子等设备,应具有应用与推广价值。
(2)通信产品(代码4120)
光传输产品、各类小型接入设备、无线接入产品、3G移动通信系统的配套产品。
(3)新型电子元器件(代码4130)
大功率高效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片式NTC、PTC热敏热敏电阻和片式多层压敏电阻;片式高温、高频、大容量多层陶瓷电容器(MLCC);符合工业标准的超小型高密度高传输速度的连接器等。
(4)电力自动化(代码4140)
采用新型原理、新型元器件的电力自动化装置;采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提高设备性能及自动化水平的产品、用于输配电系统和企业的新型节电装置。要求产品已投入示范应用,必须提供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
2、节能及环保技术
(1)高效节能技术(代码4210)
地源、水源、空气源等高温热泵产品;空调冷凝热回收利用等技术产品;用于剩余能量储存(包括与之相关转化、移送、利用)新技术研究;钢铁企业余压、余热、余能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2)水污染控制技术(代码4220)
城市污水生物处理新技术及生物与化学联合处理技术;工业废水处理及回收技术与成套装置;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及产品研究。
3、新材料
(1)无机非金属材料(代码4310)
高性能结构陶瓷、高性能功能陶瓷、节能与环保用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制造技术与产品。
(2)精细化学品(代码4320)
新型催化剂技术产品;环境友好的新型水处理剂;新型表面活性剂;高性能、水性化功能涂料及助剂。
4、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1)中药和天然药物(代码4410)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现代新药开发技术要求的中药和天然药物创新项目、中药新品种的开发、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中药制药装备及其集成。
创新药物项目要求基本完成临床前的研究,在项目验收时应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其余类别的新药品种,要求已批准进入临床研究阶段。
(2)生物技术药物(代码4420)
创新性强,特别是已获(受理)专利的技术及产品和未曾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新生物技术药物。重点支持用于疾病诊断、新药开发等领域的基因芯片、蛋白质芯片,常见病和重大疾病用的检测试剂盒等。
5、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农用投入品(略)
三、申报条件
1、在南京行政区划内注册并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职工人数一般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2、企业产权清晰,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3、企业管理层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企业具备健全、严格企业管理模式;
4、企业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5、申请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6、因我市已安排软件专项计划扶持软件项目,本批计划不再受理软件为主的项目和产品;
7、不支持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已上市的企业及上市企业占有50%以上股份的企业、有在研的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项目的企业、有应结未结的国家、省、市各级计划的企业等;
8、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医药项目不超过3年;
9、申报企业需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10、《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说明事项
1、申报企业请按要求填报《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及《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类)》(附件2),形成纸质件和电子文档(软盘),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2008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09年3月份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其中2008年10月以后新创办企业还须提供验资报告;
(5)其他材料(鉴定证书、检测报告、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科技计划立项批文、用户报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6)医药生产企业需提供GMP证书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
2、本批计划评审采用专家集中评审和企业答辩两个部分,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市科技局网站;
3、以上《申请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纸质件一式四份,以《申请表》作为封面装订成册(请勿塑封),大小格式为A4,与电子文档(软盘)一起,区县企业报至所在辖区县的财政管理部门和科技管理部门、市本级企业报至主管部门经审核汇总盖章后,共同报至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成贤街118号)。
4、集中受理时间:2009年5月4日——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5、各计划具体项目申报要求,可向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咨询。
高新技术与民营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刘卫卫 联系电话:83639281、83639282
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濮少杰 联系电话:83639283、83639284
6、有关申报中的具体事宜,可与市财政局企业处、市科技局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和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
市财政局企业处:
联系人:谢玉玲 联系电话:51808710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与财务处:
联系人:舒培浩 联系电话:83639277、83639278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大江 傅维波 联系电话:83366900、8336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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