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宁科〔2009〕203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第二批南京市软件企业技术和
管理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进一步推进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8]82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激励软件企业人才创新创业,根据《南京市软件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宁科[2008]174号、宁财教[2008]531号、宁地税发[2008]99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09年度第二批市软件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纳税的软件企业,或经市认定的软件外包企业、软件服务企业中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2、2008年度个人税前年薪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具体数额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推定部分与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部分之和核定;
3、2008年1月1日后,申报人在申报企业连续任职;
4、世界500强企业在南京设立软件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在南京设立总部的已获奖励人员,可继续申报,本年度第一批已申报成功的不再继续申报;
5、其他各有关企业前期已获奖励的人员,不再重复进行奖励;
6、2007年1月1日后,申报人或配偶在本市购买商品房或汽车。
二、申报需提供材料
1、软件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专项奖励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南京市软件服务企业认定证书,或南京市软件外包企业认定证书;
4、申报人的最高学历毕业(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务聘书及其他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5、企业纳税地税务机关出具的、或企业财务部门出具并经地税部门确认的申报人本人2008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代扣代缴证明;
6、购买的汽车发票或商品房契约或发票复印件,以配偶名义购房、车者,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7、企业填写的《2009年度第二批软件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申报信息汇总表》(Excel表式);
8、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贰份以A4规格装订,报送材料时凡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现场审核(如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可用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代替)。
三、申报程序及时限
各单位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集中报送至南京市软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成贤街118号科学会堂2号门),申报截止时间为
联系人:钟海波 姜 琴 电话:83218092、 83218093
陈可科 电话:83639295、83639298
相关文件及表格请登录www.njkj.gov.cn或www.njsoft.org.cn网站进行查询和下载。
附件2、2009年度第二批软件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申报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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