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产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宁政发〔2010〕92号),支持和引导企业将专利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促进专利技术的交易实施,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化运用进程,提高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现组织申报2010年度南京市专利技术标准化和专利技术交易实施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申报单位须为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的企业。
2. 项目行为的有效期为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
3. 专利技术标准化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上述期限内,将专利技术成功转化为已批准发布(或形成报批稿)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上述专利和标准已具备产业化能力,对产业形成较强提升拉动作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专利技术交易实施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上述期限内,通过本地的专利交易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成果转化中心、技术市场、技术交易所、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等机构),购买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实施产业化。上述专利技术已具备产业化能力,对产业形成较强提升拉动作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程序
1. 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项目所在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和产业集团负责组织申报工作,对企业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市科委。
2. 对于申报专利技术标准化、专利技术交易实施的项目,市科委组织评审,安排项目后补助经费。
三、申报要求
1.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理解通知精神,细致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 各申报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应材料的编报工作,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3. 申报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 《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专利技术标准化)或《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专利技术交易实施)》;
⑵ 已发布实施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有效文本。形成报批稿的标准文本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实现专利技术交易的合同、付款凭证等;
⑶ 相关专利技术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和当年专利年费缴纳凭证复印件(至项目申报日发明专利尚未授权但已公告的,应提供公告文件的复印件及相应的交付凭证复印件);
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⑸ 企业最新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 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南京市科委网站www.njkj.gov.cn,点击“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新用户请先注册;登陆成功后,点击 “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专利技术标准化或专利技术交易实施)”,进入后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请各申报单位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
2. 项目基本信息表按照属地化原则初审。经区县科技主管部门通过后,填报《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专利技术标准化或专利技术交易实施)》,并网上提交其他附件材料(上传文件格式仅限DOC、XLS和JPG格式,上传的单个文件不超过200KB),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3. 网上申报时间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委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处 张文利 83639365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受 理 人:朱鹏晖 83366904
网络技术支持:陈伟 83359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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