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第一资源、教育第一基础、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驱动力”四个“第一”战略部署,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科技人才优势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南京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宁科[2009]91号,宁财教[2009]268号)要求,现就2011年南京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2009年1月1日后由各类科技人员创(领)办的科技型企业,2011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资本30万元至500万元;
2、企业须在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级创业中心(孵化器)、各类科技园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结构合理的人才团队、明确的科技创业项目、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
3、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所创(领)办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属于在现代交通、智能电网、新材料与新能源、生物医药、软件和信息服务、节能环保、传感网、风电光伏、现代农业等我市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内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具有相应知识产权,并且权属明晰无任何纠纷;
5、申报单位须已获得区县、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创业载体自有扶持资金先期资助(无偿、借贷、投资)。2011年新注册的企业不受此条件限制;
6、申报单位已获得过市级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的,本次申报不再重复支持;
7、拥有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南京蓝卡》的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优先支持;
8、具有在在宁高校院所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3年以上从事科技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良好业绩的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优先支持。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南京市科委网站(www.njkj.gov.cn),点击“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新用户请先注册;登陆成功后,点击项目申报“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计划”,进入后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请各申报单位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后可随时进入系统察看项目申报情况和项目实施及过程管理情况);
2、项目基本信息表按照属地化原则,经区县科技局初审通过后,填报《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类)》,并网上提交商业计划书及其他附件材料(上传文件格式仅限DOC、XLS和JPG格式,上传的单个文件不超过200KB),市科委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3、项目申报结束后,市科委将组织专家评议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
1、各区(县)、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各申报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应材料的编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3、申报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类)》;
(2)商业计划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2010年及之前创办的企业)及2011年3月份财务报表;
(5)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或辅助材料(知识产权、测试报告、查新报告、科技主管部门或创新创业载体自有资金先期扶持的文件、资金到帐凭证、产学研合作协议、南京海外留学人员居住证复印件等)。
(6)网上申报时间为2011年5月27日8:30至6月13日17:30截止;申报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3份装订成册,封面盖章,由区县、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1年6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成贤街118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市科委成果处 赵翔 83639289 83639290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吴洪波 申辰 83366902 83366901(F)
网络保障及注册咨询: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陈伟、屠强 83366904、8335969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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