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科技园公司发〔2013〕004号
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企业联络员
工作制度及职责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与在园企业的联系,及时向各企业传达科技创新创业的相关信息,了解各在园企业发展的情况及需求,推进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工作,制定《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企业联络员工作制度》,建立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企业联络员队伍,开展园区与企业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第二条 企业联络员的确定:
(一)企业联络员由江苏东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员工担任,具体方案由企业服务部拟定,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二)企业联络员名单将在企业服务部备案,并在大学科技园网站上予以公布,并通知有关企业。
第三条 联络员的主要职责:
(一)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和区县各级政府的科技创新创业方针政策和大学科技园的建设情况,使在园企业全面及时了解各级政府相关政策方针、大学科技园自身发展情况和服务资源;
(二)及时传递园区的各类信息,组织所联络的企业参加园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做好统计表格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三)定期走访所联络的企业。企业联络员每月至少走访所联络各企业一次,并全面收集企业的动态信息,特别是新增知识产权情况、项目申报情况、融资情况、对学校相关资源(如图书资源、仪器设备、科技成果和人才等)的利用情况、接纳学生实习实训及就业情况等重要信息;了解并记录企业的发展需求,并及时反馈至企业服务部,重要信息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并紧密跟踪服务情况;
(四)帮助所联络企业做好宣传工作。了解企业有需要宣传的信息之后,鼓励企业积极向大学科技园投稿,及时利用大学科技园网页、QQ群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五)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定期企业联络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它需要在会议上反映的问题。
第四条 联络员会议制度:
(一)联络员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会议包括工作会议和临时会议。企业服务部负责牵头组织联络员会议。
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内容包括:沟通企业联络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等。工作会议由全体联络员参加。
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内容包括:企业联络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等。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集相关联络员参加。
(二)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其他有关事项由企业服务部负责通知。
第五条 各企业联络员应与大学科技园各业务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增强沟通交流,不断总结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 江苏东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将定期对全体联络员进行考评,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联络员,给予表彰。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江苏东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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